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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S仓库经理人的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

BWMS仓库经理人的保税物流仓储管理

保税园区物流仓储管理系统

专业物流BWMS仓库经理人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首选手指购身边科技B2C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  

摘要:身边科技B2C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 日处理30万单.

跨境电商如何进行有手指购保税仓储物流管理系统

跨境电商问题是关于跨境电商的物流仓储管理问题,简单点回答:

靠货源的物流仓储电商运营,也可以不做仓储。其实电商业最大的优势是轻资产运营,

就是只做线上交易,控制订单,以订单号令诸方。而题主问物流仓储管理需要。

那怎么办呢?手指购保税物流仓储系统有办法。

手指购保税物流仓储是仓储管理。这个是跨境电商ERP必备的一项功能。跨境电商erp应该具备哪些功能?

大家觉得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模块:RF条码作业、刊登上架(Listing)、订单管理(OMW)、发货管理、保税仓储物流管理(BWMS)、保关系统、客户管理()售后管理、统计报表、财管管理(OA)等模块。实现eBay、Amazon、Wish 速卖通、Lazada、CD、PM、新蛋、JD国际等多平台和多账号管理,帮你轻松搞定跨境电商!

欢迎各位交流跨境电商~(作者微信ID:13411355411)
作者:袁john 邮箱:136116542@qq.com
链接:http://www.yescpl.com/product/info.aspx?id=148
来源:身边科技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自贸区保税跨境B2B2C电商仓储管理经理人须知保税物流仓储知识。

专业物流公司BWMS物流管理系统整个业务流程通过保税仓系统管控操作,高效运营,让仓储管理更简单!

专注保税仓系统开发及相关解决方案与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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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如何经营管理?

跨境电商仓储物流的服务,和国内仓储不同的有3个环节。

1、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需要与当地的电子口岸对接

2、报关报检,仓库需要有保税仓资资质,且有海关和国检的检疫口(因此仓库需要留两间房给到海关和国检。)

3、三单合一,支付单、物流单、订单需要3单合一,以前这些都可以要求不是同一个人,但是现在必须要求是同一人了

4、从其他的层面说,与国内电商仓储并无二异。

无非是IE规划、仓库基建、人员计划、配送管理、系统建设。

手指购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系统即可解决。从目前跨境电商的热度来说,

保税仓的业务外包,是一个趋势。保税仓储物流运费也是一大宏观经济市场。

企业自己做,有太多的壁垒,最大的壁垒是,如何在目前各个地方都实行地方保护的情况下,

在自身企业没有国字头的背景下,能拿的到保税仓老板们都会用一套管理系统化管理跨境保税仓储物流管理系统。



1、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的经营条件

自贸区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申请建立保税仓库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经营场所;

——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立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还应符合海关监管条件。

如:仓库用于专门储存、堆放保税货物的场所应具有隔离、

安全措施;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要符合有关国家对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

质检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建立符合海关规定的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帐册;

应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应符合海关规定的仓库面积或容积等。

公用型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对具备上述经营条件和海关监管条件的仓库经理人,可向主管海关申请设立保税仓库。


2、保税仓库的海关注册(经营注册)

——注册申请

仓库经理人在其经营仓库具备了海关规定的仓储和管理条件后,应向主管海关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保税仓库申请书》。应填明仓库名称、地址、负责人、管理人员、储存面积、及存放货物的类别等内容;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有关业务的批准文件,如寄售、维修等;

*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租赁仓库经营的,还应提供仓库经营人的营业执照。

*其他有关资料如租赁仓库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仓库管理制度等。


——配合海关勘查

海关接受设立保税仓库的注册申请后,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并派员到仓库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确认申请内容的真实性。

海关实地核查仓储设施、核定仓储面积和便利海关监管的措施;

审核仓库专门帐册的设置是否适用、科学、简便、符合海关要求等。仓库经理人应积极配合海关实地勘查。


——领取登记证书

  海关经单证审核和实地勘查后,对符合经营条件和符合海关有关规定并具备海关监管条件、

经理人亦能保证遵守海关对保税仓库的各项规定,承担应履行的义务的,

由直属海关批准建立保税仓库,并颁发《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经理人可在海关批准的范围内经营保税储存业务。

建立保税仓库由主管海关接受申请并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然后报直属海关审批。

直属海关于2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设立保税仓库,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一年。

直属海关自批准设立保税仓库之日起30天内报海关总署备案。


3、保税仓库海关管理规范

(1)保税仓库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海关对保税仓库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收、

付、存情况及有关帐册。海关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会同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双方共同对保税仓库加锁或者直接派员驻库监管,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经营企业应当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3)海关对保税仓库实行分类管理及年审制度,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按照海关对企业实行年审的规定按时参加年审。

对保税仓库不参加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海关注销其注册登记,并收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4)保税仓库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参加海关培训。

(5)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帐册,

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

付、存情况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以计算机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

(6)保税仓库经营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向主管海关提交报告,

并报直属海关重新审核;对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

仓库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种类等事项,应报直属海关批准。直属海关批准后报海关总署备案。

(7)保税仓库无正当理由6个月未经营保税业务的,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保税仓储业务。

经营企业未申请的,海关注销其注册登记,并收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8)保税仓库因其他事由终止保税仓储业务的,

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核准后,交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办理注销手续。


4、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的通关规则

(1)海关监管限制

海关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的通关制度对货物有以下方面的限制:

——保税储存货物品种的限制:

按照规定,转口贸易的烟、酒和转口贸易的易制毒化学品等和由于公共道德、

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等方面原因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不准存入保税仓库,除此以外,

其他进口货物无论是应税货物,还是属于限制进口的货物,均可存入保税仓库,保税仓库货物进境申报时,

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等需申领许可证以外免领许可证件。


对于汽车只能存放于设在国家指定的6个口岸的保税仓库,

这6个口岸是大连、天津、上海、皇岗、黄埔、满洲里等。

但是,对一家具体的保税仓库而言,只能在海关注册的储存范围内储存进口货物。

公用型保税仓库可以储存通关制度中未规定不准存放的一切货物,自用型保税仓库原则上仅能存放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货物。


——保税储存货物时间的限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的规定: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储存期限的,

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核准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

所存货物期满超过3个月仍未转为正式进口或复运出口,按《海关法》的规定,

有海关提取变卖处理;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进口各税后,仍有余款的,

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货主申请并办理相关进口手续后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对保税货物在储存保管中的限制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应独立设置,专库专用,保税货物不得与非保税货物混放。

保税仓库对所存货物应有专人管理,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将会与仓库管理人员共同加锁。

仓库经营人配合海关派员对仓库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对海关派员驻库监管,应提供便利。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仓库经理人及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出售、提取、交付、调换、抵押、转让或移作他用。


*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短少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短少或灭失部分,

由保税仓库经理人承担缴纳税款责任,并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保税储存货物处置的限制

保税货物在储存期间不得进行加工。但是对由于运输、保管或商业上的需要,

在遵守存放规则的前提下,由保税仓库经营人,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同意,

并在海关监管下,保税仓库经营人或货主可对货物进行以下处置:


*为保存货物所必须的搬运和处理。如除尘、防腐、防虫及防潮处理等;


*改善外观或商业性质的处理。如对货物进行分级、拆零、等;


*改善包装。如将大包装改为小包装,改换中性包装,加刷标记唛码等。


(2)保税仓库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的报关

进库报关进口报关在保税仓库所在地入境

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之外口岸入境按照进口货物转关

出库报关进口报关出库用于加工贸易按照加工贸易报关程序报关

出库用于特定减免税按照特定减免税报关程序报关

出库用于国内市场销售按照一般进出口报关程序报关

出口报关出库出口按一般出口货物报关程序报关

退运出口按一般出口货物报关程序报关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进口入库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入境地海关申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在报关单上加盖“保税仓库货物”戳记,并注明“存入××保税仓库”,经入境地海关查验放行后,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将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并将两份“进口货物报关单”随货带交保税仓库经营人,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经营人应在核对报关单上申报进口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无误后,

在报关单上签收,其中一份报关单连同保税仓库货物入库单据交回海关存查。


货物如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口岸进境,则应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先行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按上述手续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和入库手续。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按出库流向报关


*转口售出或复运出境,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复运出境时,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申报,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并提交进口时经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经海关核实后予以验放有关货物,

或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将有关货物监管至出境地海关验放出境。复出境手续办理后,

海关在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退还给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作为保税仓库货物核销依据。

如系转关运输出境则另一份报关单封入关封,随货带交出境地海关凭以办理验放出境。


*转入境内市场销售,办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

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对属于进口管制的货物(如属于实行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特定商品进口管理以及其他进口管理的商品),应向海关交验相应的许可证件,

并应按照海关规定视进口货物的不同情况缴纳进口税费,其中对符合特定减免税条件的海关按照规定给予减免税;

对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有关进口产品所使用的保修零配件,海关凭维修报告书也可享受免税待遇。

上述手续办理后,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其中一份用以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核销依据。


*转为加工贸易提取使用,办理进口保税加工提货手续。


对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项目加工生产成品复出口时,

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应首先按照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程序办理。

即应首先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审批。

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向海关指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

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凭《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并填写加工贸易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

经海关审核后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凭以到保税仓库提货,另一份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核销依据。

*对运往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者调往到其他保税仓库继续实施保税监管的,应向海关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的定期逐批核销


保税仓库货物应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

经营单位应在每月的前五天将上月所发生的保税仓库货物的入库、出库、结存等情况列表,

并随附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维修报告书等单证,报送主管海关。


海关对上述单证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派员到仓库实地核查有关记录和货物结存情况,

核实无误后予以核销,并在一份保税仓库报表上加盖印章,退还保税仓库经营单位留存。


5、法律责任

(1)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

保税仓库经营人应当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税物流仓储管理货物在保税仓库内存贮期满,未及时向海关申请延期或者延长期届满后,

既不复运出境也不转为进口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变卖处理。

(3)海关在保税仓库设立、变更、注册后,发现原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

应当责令经营企业限期补正,发现企业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2)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

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未经海关批准,在保税仓库擅自存放非保税货物的;

——私自设立保税仓库分库的;

——保税仓库管理混乱,帐目不请的;

——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5)对其他违法行为,海关按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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